親愛的家長您好,
為了孩子們的健康及用藥安全,學校將依據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與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11條 規定訂立本園幼兒託藥措施。請家長熟讀後簽名繳回。
當中有重要訊息,舉例:
{家長未填「託藥單」,老師依規定不得為幼兒餵藥]
{請家長備好當日所需之份量,置於藥袋中。藥袋上需有醫療機構詳細註明用藥時間與藥量。}
{老師僅受託依醫囑幫助幼兒使用之藥物,未經過醫院開立的藥品或營養品皆無法代為餵服。}
為讓老師能更多專注於孩子的學習而非事務瑣事,請家長依規定為孩子填寫托藥單喔~
另外,孩子的服藥紀錄將紀錄於當日的聯絡簿中。
(托藥單下載請直接按附件下載即可)